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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婚罪的构成情形
2013-10-31 10:35:21 来源:
第一种:与配偶登记结婚后,(未办理离婚前)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,即同时存在两个法律婚姻的重婚。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,通常是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,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。
第二种:与原配偶登记结婚,(未办理离婚前)与他人虽没有登记结婚,但确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,这也构成重婚,即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。
第三种:与原配偶虽未登记结婚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,尔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构成重婚,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。
第四种:自己没有配偶或登记结婚,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构成重婚。
特别提示:配偶有非婚生子的情形,暂时只能认定具有婚外情情节,即离婚过错,非婚生子本身不能作为重婚罪的充分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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