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李佳律师北京法律服务网
w15101031230.fabao365.com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范围与界限
2013-10-25 17:01:46 来源:
一、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
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1、工资、奖金;
2、生产、经营的收入;
3、知识产权的收益;
4、继承或赠与所获得的财产,但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;
5、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通常包括:
(1)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;
(2)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、住房公积金;
(3)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、破产安置补偿费。
二、个人财产的范围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个人财产:
1、一方婚前取得的;
2、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;
3、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;
4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5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法律服务热线:15101031230 李律师
传真:
邮箱:yake198@sina.com
QQ: 1103500816
中国农业银行;户名:李佳;账号622848 0010409362315
| 相关阅读
- 大家都在看

由于我国劳动法、社会保险法对企业在用人方面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,导致企业承担的法律责任越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