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佳律师北京法律服务网

w15101031230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劳动工伤 > 正文

辞职、辞退、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区别

2013-11-25 15:04:35 来源:


辞职、辞退、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区别

一、辞职

辞职,是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。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,无需得到用人单位的许可或审批。劳动者提出辞职,无需任何理由,用人单位一般不得拒绝,除非双方有合法的服务期约定。辞职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方式之一,也是较为常见的方式之一。但劳动者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。倘若劳动者是依据该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。这类情形包括: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、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、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、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损害劳动利益、因该法第26条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等。

二、辞退

辞退,是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,并向劳动者送达解除通知的法律行为。辞退包括过失性辞退和预告性辞退两种类型。过失性辞退是指劳动者存在过失的前提下,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具有下述情形下无需提前30日通知即刻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,包括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条件的、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、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、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能完成本单位工作或拒不悔改的、以欺诈胁迫方式订立劳动合同的、刑事犯罪的。预告性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提前30日或支付代通知金方式辞退员工,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因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同意调岗、无法胜任工作调岗后仍无法胜任、情势变更无法达成变更协议的;因裁员而辞退。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。很多用人单位往往只注重辞退的实质条件,而不重视辞退的程序条件,这很容易导致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的被动与不利。

三、协商解除

协商解除,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。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方式、期限以及经济补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解除协议,这是比较和谐的解除方式之一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之规定,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,并取得劳动者同意,双方协商一致的,用人单位依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


法律服务热线:15101031230   李律师

传真: 

邮箱:yake198@sina.com

QQ: 1103500816

中国农业银行;户名:李佳;账号622848 0010409362315

大家都在看

企业劳动人事法务专项服务

    由于我国劳动法、社会保险法对企业在用人方面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,导致企业承担的法律责任越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